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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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和组织的社会生活从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认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转化过程。制度化是群体与组织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也是整个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序化的变迁过程。有的社会学家在组织领域研究制度化,把它作为组织变迁的一种方式;有的则侧重制度体系的完备。

过程

表现为社会组织由非正式系统发展到正式系统、社会制度从不健全到健全的过程。制度化的具体过程可概括为:

(1)确立共同的价值观念。通过宣传教育,促使群体与组织的成员认清其利益,树立一致的价值取向,建立规范体系,加强个人对组织的认同,并将其人格融合于组织之中,以增强群体的凝聚力。

(2)制定规范。共同的价值观需要有规范来支持。根据共同的价值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把人们的行为纳入相同的固定模式之中,它注重的是标准的普遍性而不是特殊性。

(3)建立机构。规范的实施要由组织机构保证,制度化过程也是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的过程。

功能

制度化具有正功能与负功能。正功能为:

(1)秩序功能。制度化使群体和组织的制度完备与规范统一,促进整个社会和谐与安定。

(2)控制功能。制度化有助于规范的内化和人们行为的协调,对社会起控制作用。

(3)强化组织功能。制度化能将组织成员的命运与组织的兴衰联系在一起,加强集体的内聚力。

负功能为:

(1)僵化。制度化易使社会成员追求安定,妨碍组织对社会经济变化的适应,影响其应变能力。

(2)保守。组织的制度化程度越高,其成员特别是领导者越趋向于维护已有的组织机构,保存既得的权力与地位,忽视组织效能的发挥,并影响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