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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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测绘法第三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二条内容如下:

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和测绘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的式样,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主旨

本条是关于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证书和测绘作业证件式样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及测绘作业证件是测绘单位和测绘作业人员从事测绘活动的法定凭证,为了维护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和测绘作业证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便于测绘活动当事人辨别真伪。相应地,这些证书的样式也应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凡不是由国务院测绘地理

信息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样式的各种测绘资质(资格)证书、测绘作业证件都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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