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四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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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四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理解。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四十三条内容如下:

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日常工作经费,加大财政对于更新改造资金支持力度。市、区政府应当安排城市更新资金,城市更新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和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主旨

本条是关于城市更新财政资金来源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城市更新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市、区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本市城市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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