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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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的一项旨在提高农村经济水平,特别是乡镇企业的科技水平,振兴地方经济的全国性科技开发计划。是一项由政府主持,以科技应用为动力,促进农村社区现代化的措施。

1985年5月,国家科委在给国务院的《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报告中提出的技术开发计划,简称“星火计划”。该计划要求广大科技人员开发出一批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项目。这类项目的特点是科技成果商品周转期短,应用技术与农村现有水平相适应,取得经济效益快。在“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有 3个具体目标:

(1)开发 100种适应于农村的成套技术装备,并组织大批量生产,供应农村;

(2)建立 100个示范性的乡镇企业,并提供全套工艺技术、管理规程、质量控制方法等;

(3)为乡镇企业每年短期培训20万农村知识青年和基层干部。

星火计划由国家科委汇同各地方科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的科技单位一同组织编制。采用滚动式的两年计划,每年进行一次调整与补充,分层次组织实施。各地方科委可根据具体情况编制本地区的星火计划。各项目在实施中要求科研、教育、生产和推广等单位相结合,保证重点项目在技术上的先进性、适应性和示范性。用于国家星火计划的资金,实行“匹配投资”制度,即通过技术论证之后,地方集资2/3,再由国家给予“匹配支持”1/3的投资。

实施星火计划,意在将先进适用的科技“星火”撒向广大农村,逐步形成科技燎原之势。到1987年底,星火计划实施仅两年时间,已完成各类项目2800多个,增加产值73.9亿元,新增利税15.5亿元,投入产出比例为1:5。它是促进农村科技进步、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对城乡社会发展产生了强烈影响,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农民的欢迎。在联合国一些组织和世界许多国家中也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的国外学者认为,它可能是世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由传统型社区经济向现代型社区经济转化的成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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