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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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正式结婚前试行同居的婚姻形式。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如佤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等都曾有过不同的试婚阶段。如布朗族的订婚,称做“甘伯”,男方带茶、盐、烟、饭、菜及银钱到女家,女方父母收入礼物后,男方请求与未婚妻同居,得到许可后便和女方正式同居。结婚阶段叫做“甘内木”,是最后获得女方全氏族对同居的批准仪式。试婚阶段往往要经过一段未婚青年自愿同居“公房”的试婚过程。现代西方国家也有实行试婚制的,即当事人在婚前先同居一段,相互观察在生活、生理、心理等各个方面能否相互协调,然后决定是否履行法律手续、正式结婚。

对试婚制,褒贬不一。有的人称试婚是男女在对立合作中的一种试验,目的在于提高婚姻质量;有的人则从道德、法律和社会角度对之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