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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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研究对象的全体作无一遗漏的逐个调查。亦称全面调查。它是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一次性地搜集调查对象资料,目的在于了解事物的共性,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

普查是专门的一次性调查,与重点、典型和抽样调查相比,有其独特之处。

(1)组织领导的高度集中和统一。无论在一国或一个局部区域内进行普查,均应统一筹划和部署,统一内容、时间和调查方法,以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调查时间的标准性和特定性。普查是观察现象在某一时点状态下的定量和定性特征,所获的是静态资料,故必须确定一个标准时点,这个标准时点应与调查对象的正常状态大体一致。如人口现象的出生、死亡、移动一般在6~7月份相对稳定,变动较小,故宜在此期间内选择标准时点。为保证资料在静态上的对比和动态上的连续性,标准时点一经确定,不得轻易更改。

(3)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性强,对调查工作本身要求甚高,并需耗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这种调查方法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经常采用。

(4)获得的是宏观资料,对问题只能做横剖面的分析(见横剖研究)。

(5)调查内容的局限性。上述第3个特点决定普查项目不能多,一次只能查1~2个主要问题,从属的项目必须与主题直接相关。科学、合理地设置调查项目是普查的关键,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中国1953年进行的第一次人口普查仅查了5个项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则增设到19个项目。

普查工作可分为3个阶段:

(1)准备阶段。包括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的拟订,普查力量的组织与培训,物资、技术的准备,小规模试点等。

(2)组织实施阶段,又称正式普查、全面搜集资料阶段。这是普查工作的高峰,在限定的较短时间内,集中人力与物力全力以赴完成全部的调查任务。

(3)复查、审核、汇总资料和撰写调查报告阶段。为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调查获得的原始资料要进行复查、审核,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后再进行汇总。此阶段工作艰巨,要求深入、细致。普查所需时间长,一次大型的普查约需1~2年时间才能得出全面性的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体国情,在实施普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坚决依靠各级中共党组织和政府的统一领导,才能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认真做到调查员与受访员的和谐、统一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调查任务。

(3)对普查的各个工作环节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做到层层把关,充分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统筹学方法,使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

(4)认真注意普查力量的培训工作。普查人员思想明确、工作熟练是完成调查任务的基本条件。

普查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中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在查清国情、国力和某种特殊情况(如疾病原因调查)等方面,是其他调查方式所不能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已进行了4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还进行过其他类型的普查,如工业普查、住房普查等。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