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懋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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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懋循(1550~1620),明代戏曲家。字晋叔,号顾渚,浙江长兴人。明万历八年(1580)进士,历任荆州府学教授、夷陵知县、南京国子监博士。与王世贞、汤显祖相友善。万历十三年(1585)被弹劾罢官。以后,他致力于写作和出版书籍,先后编选刊刻有《古诗所》、《唐诗所》,弹词《仙游录》、《梦游录》、《游侠录》以及《元曲选》等。此外,他还改编刊刻了汤显祖的《玉茗堂四梦》,并作有《负苞堂诗选·文选》5卷行世。

臧懋循对戏曲理论的主要贡献,是他总结、推广了元杂剧的创作经验。明嘉靖、万历年间,出现了以昆曲为代表的传奇创作的繁盛局面,一时作家辈出。针对传奇文学创作呈现出的脱离舞台与形式主义的创作倾向,臧懋循作了评议。他推崇元人杂剧,倡导本色、当行,批评郑若庸《玉玦记》饾饤故事、梁辰鱼《浣纱记》、梅鼎祚《玉盒记》堆砌词藻。于是他“选杂剧百种,以尽元曲之妙,且使今之为南者,知有所取则云尔”(《元曲选》序二)。表明他编选《元曲选》的目的,是针对传奇创作的时弊,为传奇作者树立学习楷模。

臧懋循在总结元杂剧创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戏曲创作规律进行了深入探讨。他认为写戏比写诗词更难,一是“情词稳称之难”,二是“关目紧凑之难”,三是“音律谐叶(协)之难”。所谓“情词稳称”,是指戏曲语言应是“雅俗兼收,串合无痕,乃悦人耳”,即他所说的元杂剧的语言,妙在“不工而工,其精者采之乐府,而粗者杂以方言”,它既丰富多采,又要风格统一,悦耳动听。所谓“关目紧凑”,是指戏曲创作反映生活的规律。他说社会生活是极其复杂的,“宇内贵贱妍媸、幽明离合之故,奚啻千百其状”,戏曲作者要反映千姿百态、变幻无定的复杂的社会生活,“必须人习其方言,事肖其本色,境无旁溢,语无外假”。即剧中的描写应贴切事物的本来面目,避免虚设之笔。所谓“音律谐叶”,是指戏曲作者必须“精审于字之阴阳,韵之平仄”,做到曲词的音协律谐。他特别强调戏曲文学的舞台性,认为戏曲作家有“名家”、“行家”之分,指出:“名家者出入乐府,文彩烂然,在淹通闳博之士,皆优为之”,而“行家”却要做到“随所妆演,无不摹拟曲尽,宛若身当其处,而几忘其事之乌有;能使人快者掀髯,愤者扼腕,悲者掩泣,羡者色飞,是惟优孟衣冠,然后可与于此”(《元曲选》序二)。他充分肯定了后者,认为戏曲作品中的上乘者,“首曰当行”。

臧懋循上述理论见解,包含了戏曲文学的基本特征,指出了戏曲创作和诗词创作的差别。当时的论曲者更多的囿于戏曲语言问题,而他已经注意到戏曲与生活的关系、戏剧情节的真实性,并从舞台演出效果去衡量戏曲作品的艺术价值,这在戏曲理论上无疑是一个重要突破。

臧懋循对汤显祖的《玉茗堂四梦》的改编也是着眼于演出的。他对“四梦”评价甚高,认为它的语言和元杂剧近似之处颇多,“骎骎乎涉其藩也”。他删改、刊刻的目的,是想使它“事必丽情,音必谐曲,使闻者快心,而观者忘倦,即与王实甫诸剧并传乐府”。关于臧改汤作,历来有不同评价。吴梅认为:“晋叔取四种而尽酌之,则案头场上皆称便利。惟善掩人美,不无小疵。”(《紫钗记》吴梅跋)他称赞臧懋循是“临川之功臣”。

对臧懋循编选《元曲选》的删易之处,历来褒贬不一,凌濛初说他:“晚年校刻元剧,补缺讹正之功,故自不少;而时出己见,改易处亦未免露出本相──识有余而才限之也。”(《谭曲杂劄》)尽管他的删改还有一些不足之处,然而他编选元人杂剧100种,而使这一宗珍贵的戏剧遗产得以保存并广泛流传,这一功绩为古今舆论所一致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