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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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拍卖法第三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二条内容如下:

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释义和理解

参加拍卖活动,并具有购买标的的意愿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在拍卖实施中参与竞价。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可以相互竞争,报出自己所愿支出的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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