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二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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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二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二十条的理解。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二十条内容如下:

市城市更新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报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定。

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应当明确中长期城市更新的指导思想、目标、策略和措施,提出城市更新规模和更新重点。

主旨

本条是关于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本条明确了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的编制主体、审定主体、符合条件以及主要内容。本条旨在明确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编制的主体为市城市更新部门,审定主体为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并强调主要内容侧重于指导思想、目标、策略措施,以及更新规模和更新重点等宏观要素,从整体层面把控好城市更新中长期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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