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残疾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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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倡导的一项旨在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服务的社会工作计划。1982年联合国大会第37届会议决定,1983~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并通过第37/52号决议《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世界行动纲领中提出了各项国际性措施,要求各会员国必须通过立法,为这些措施的实施创造必要的法律基础,并把这些措施列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实现世界行动纲领的总目标。行动纲领倡议对残疾人给予社会、营养、医疗、教育和职业等方面的帮助,提供辅助器械为伤残康复服务,使残疾人得以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和发展并享有平等地位。1984年6月,中国政府接受了联合国代表递交的《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还为联合国国际残疾人十年自愿基金提供了捐款。1986年7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人事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21个单位组成的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中国组织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民政部部长崔乃夫为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