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付法院出具的支付令?
浏览
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单位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书面异议”是否合理法院并没有实质审查义务,只要债务人从“形式”上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就必须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前签发的支付令也就自行失效。因此,单位在收到支付令后只需要提出一个书面异议材料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虽然没有实质审查书面异议的义务,但是对于仅仅以“资金不足”等类似理由提出的书面异议,法院是不会采纳的,支付令依然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