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一方可以把共同财产赠送给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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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盖起新房后,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旧房三间赠送给表兄。因事先没有跟妻子商量,妻子心里不同意,闹气回娘家长住不回。钱某认为旧房是爷爷盖的,留给父母住了几十年,父母又留给自己住了十几年,早就不愿住旧房了。现在有了自己盖的新房住,把旧房送人有什么好商量的。常言说:“天字出头夫作主嘛”。

  钱某家的三间旧房是父母留下的遗产,钱某同妻子住了十几年,这旧房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据此,钱某夫妻对三间旧房有平等的处理权。钱某不能在没有征求妻子同意的情况下,就独自作主把家产赠送给他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对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作出的处理,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这就是说,法律上不认可钱某的赠予行为和他表兄受赠三间旧房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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