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17岁与他人举行婚礼同居,劝阻无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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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情况]武新轩的妹妹武某,17岁,在县办织布厂做临时工期间同男工友徐某谈恋爱。8月15日,徐将武带到家中过中秋节,同时举行婚礼,以民间方式结婚。武新轩闻讯,即到徐家找妹妹,想再次劝说妹妹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要结婚。武某曾多次不听兄姐的劝阻,这次她同徐某商量,一是自己隐藏起来不同兄长见面,二是徐某等人批评武某干涉婚姻自由。当晚,徐某的大哥主持婚礼,徐武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武新轩对妹妹不听劝阻,违法结婚束手无策。

  [分析意见]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徐某与武某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女方武某年仅17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尽管他们举行了民间结婚仪式,但他们的这种婚姻是违法的,是得不79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的。应当怎样妥善处理徐、武的不合法婚姻问题呢?最好是找到武某本人,郑重其事他讲明结婚是人生终身大事,必须严肃慎重对待,切不可草率从事。不合法婚姻关系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发生婚姻纠纷,妇女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保护,后悔就晚了。同时,应当进行婚姻法宣传教育,遵守婚姻法是婚姻当事人的义务。既然法律有结婚年龄的规定,有婚姻登记程序的规定,怎么可以公开违反法律规定结婚呢?婚姻法第34条规定:“违反本法者,得分别情况,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这就是说,公然违法结婚的当事人,是要被依法追究其责任的。要使她知道,他们这样作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应当自动改正过来。如果徐、武双方坚持错误,不肯脱离非法夫妻关系,可先向其所在单位领导反映,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干预,也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司法机关揭发其违法行为,请求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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