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男方死亡,女方也算是结过婚的吗?

浏览

  [事例情况]女青年小冬同廖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尚未同居生活,廖某从小冬家拉嫁妆回去途中,汽车翻车坠入深沟,廖某当场死亡,此后,小冬找不到对象。当地未婚青年一听说介绍的对象是小冬,都摇头说,她是结过婚的,不同意跟小冬处对象。小冬想不通,自己没有“破身子”,也算结过婚吗?

  [分析意见]结婚是个法律概念,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达到结婚年龄,③符合一夫一妻制。结婚程序是,男女双方自愿结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了解,符合法律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自取得《结婚证》时起,就是正式结婚了。结婚的社会本质意义在于: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小冬同廖某已经依法领取到了《结婚证》,她已经结婚了。她没有与丈夫同居过夫妻性生活,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内容。所以,不能以此事实而说她没有结过婚。至于有的未婚青年因小冬姑娘结过婚,而不愿同她处对象,则是一种歧视妇女的偏见。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一个女青年结过婚,而且事实上没有过夫妻生活,就被看得低人一等,是不应该的,是封建旧思想在某些人头脑中的反映。在出现此类现象的地方,应当进行男女婚姻家庭权利平等、婚姻自由新思想和禁止歧视妇女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更新旧的婚姻观念,以利于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