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离婚手续,男方女方各自同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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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意见]我国法律把重婚规定为破坏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对重婚者,要按照刑法180条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所谓重婚,是指自己有配偶而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而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行为,以及自己虽无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余某王某是结婚多年的合法夫妻,虽有两年分居不过夫妻生活,但没有依法解除夫妻关系。所以,余某同无配偶的樊某公开举行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樊某如果确实不知道余某有配偶,则不构成重婚罪。如果明知余某有配偶且未离婚,则亦构成了重婚罪。王某是有配偶之人,同有夫之妇夏某将隐蔽的通奸公开化为夫妻关系,并向众人表示已经“结婚”,王某、夏某均已构成重婚罪。
夏某的丈夫对妻子同王某的违法犯罪行为,持无所谓态度,对夏、王重婚无意告发,是不对的。他应当从维护法律尊严和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角度出发,从制止破坏夫妻关系、制裁违法犯罪分子的角度出发,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处理。在依法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后,余某王某的夫妻关系,夏某同丈夫的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依法申请登记离婚,亦可由法院以调解方式或者判决离婚。各方在合法离婚后,仍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权利,可以自由自主择偶和依法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