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准予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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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对方应做好对患者方的医疗、监护和生活照顾工作,发扬互敬互爱互助精神,使患者精神上得到慰藉和生活上得到关照。这也是夫妻间应尽的义务。当代医疗技术和临床经验表明,精神病患者的多数人是可以治好的,所以,在患者正处于治疗期间,一般也不宜提出离婚要求。但是,精神病人毕竟有久治不愈与终生治不好的情形。如果精神病患者经医院鉴定证明不能治愈康复,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庭审理一方患精神病的离婚案件,应本着有利于患病者治疗康复,慎重处理。对于一方患精神病后,对方确实尽到了夫妻间的义务,又确系久治不愈,对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必须解决好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的监护和生活安排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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