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吗?

浏览

  精神病患者可不可以结婚与离婚的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文字规定。

  这是因为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和轻重不同之分。患有轻微精神病的人,患间歇性精神病的人,突然受外界刺激偶然患精神病的人等,通常均具有正常人的思维意识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治疗痊愈。这类精神病患者,在其正常地生活期间或者已经治愈后,是可以结婚的。另一种情况是,虽然患的是某种严重精神病,但医学科学技术和临床治疗可以使其康复。患者在康复后,也可以结婚或者不必离婚了。正是基于精神病的复杂情况,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精神病患者结婚,而是笼统地规定“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按这项规定,经精神病医院鉴定并治疗不愈的精神病患者,就不准其结婚;对一方要求与其离婚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而对于结婚前就知道对方患精神病与之结了婚,婚后又提出离婚的案件,应着实从病患者的实际情况考虑,慎重处理。婚后经医院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可视为夫妻难以共同生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但应当解决好病患者的监护和生活安排等事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