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同第三人通奸怀孕,丈去提出离婚,准予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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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在结婚后与第三人通奸,是应当受到道德和社会舆论谴责的。爱心专一、纯洁的感情是夫妻生活幸福和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男女结婚后,任何一方与他人通奸,会直接伤害夫妻感情甚至造成感情破裂。妻子因与第三人通奸而怀孕,她给丈夫在感情上造成的创伤往往是难以愈合的。所以,丈夫由此而提出离婚,通常能得到人们的理解与同情。对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要求离婚,法律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就此类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中认为,女方婚后与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时,如果查明婚后通奸怀孕的事实,如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明情况属实,法院应该受理,根据具体情节作出决定。不能简单笼统地处理。无论作出准予离婚处理,或者不准离婚处理,均必须注意对于妇女一方和胎儿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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