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犯罪伤害了夫妻感情,妻子要求离婚的,准予离婚吗?

浏览

  [事例情况]某县陈某犯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后,他的妻子靳某同他协商离婚。陈某表示愿意改过从新,请求妻子原谅,不同意离婚。靳某对丈夫一贯道德败坏思想落后早有离婚打算,又担心法院不能判离,不敢向法院起诉,精神上非常痛苦。

  [分析意见]维系夫妻关系的基石是夫妻感情。所以,婚姻法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陈某犯强奸罪的行为,说明他的品格很坏,对妻子不忠诚,伤害了靳某的感情。靳某提出同犯罪的丈夫离婚,是合于情理的。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靳某认为同陈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已经无和好可能,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依法审理判决准予离婚,解除精神上的痛苦,重新获得婚姻自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