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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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三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三条内容如下:

合作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

主旨

本条是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作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享有用人自主权,这是合作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合作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应当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合作企业应当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就录用条件、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劳动制度和辞退、除名、开除等事项进行约定。同时,合作企业应当遵守我国法律关于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的规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向有关机构给职工办理劳动保险。

二、合作经营企业在进行劳动人事管理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工的录用。合作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自主决定招聘职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企业招聘职工,可在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确认的职业介绍中心(所)招聘。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也可以直接或跨地区招聘。企业不得招聘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禁止使用童工。企业招聘职工时,一般应当在中国境内招聘中方职工;确需招聘外籍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就业证等有关手续。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1.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订立。合作企业应当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职工个人同企业以书面形式订立。工会组织(没有工会组织的应选举工人代表)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时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协商谈判,订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合作企业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但需经企业与职工的协商同意,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劳动合同变更内容,可由劳动合同双方商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解除。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企业或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2)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他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4)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在征求工会意见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职工经过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致残的职工,若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按当地政府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因工致残就业安置费。

(三)职业培训。合作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对从事技术工种或有特殊技能要求的职工,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培训经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

(四)企业的工资分配,应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职工工资水平应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年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由企业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或劳动行政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通过集体谈判确定。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每月至少要支付一次,并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福利。企业职工在职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提取使用中方职工住房基金。

(六)劳动保护。合作企业应当执行我国有关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合作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时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合作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七)劳动保险。合作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机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险费应按照国家规定列支。职工个人也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劳动手册》和《养老保险手册》制度,记录职工的工龄、工资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与支付情况。

(八)劳动争议的解决。合作企业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合作企业因订立集体合同与工会或工人代表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组织争议双方协商处理;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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