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法律关系的变更。典当法律关系产生以后,在回赎期届满前,当户经典当经营机构同意,在支付了当金之利息和相关费用后,可以续当,续当行为的产生就使当期发生了改变。另外顶当、抽当等也能引起当物或当金的改变。
典当法律关系的性质分析。典当法律关系的性质,目前国内主要有三种代表性学说:债权说;物权说;营业质权说。1.债权说。
典当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典当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典当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即典当法律关系的主体、典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典当法律关系的内容这三个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典当法律关
典当法律关系的消灭。典当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典当法律关系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存在而不复存在。引起典当法律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有:1.因当物原因而消灭典当法律关系的第一位标的物是当物,如果当物因不可抗力及
典当法律关系的特征。典当法律关系具有二重性典当法律关系是相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即它由两种法律关系组成。一方面,它表现为典当双方之间的质押担保关系;另一方面,它又表现为典当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典当法律
典当法的原则。典当是特殊的融资方式,典当业是特殊的行业,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立法均有相应的原则和法律规定。我国典当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诚信、互利,这也是典当的基本原则。
典当法的含义。典当法的基本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典当法调整的是典当法律关系典当法律关系是典当双方当事人在典当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它由一定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构成。
内部机构设置权的内容。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有权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撤销,决定企业的人员编制。企业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提出的设置对口机构、规定人员编制和级别待遇的要求。
内部机构设置权的原则。内部机构设置权的具体原则是:从企业的规模、生产性质、技术复杂程度、生产经营范围等实际情况出发,随着这些特点的变化,适时地、谨慎地调整机构,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要体现精简
再追索权的票据时效。再追索权的票据时效,其应用应注意三个问题:仅限于再追索。所谓再追索,是指除第一追索权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清偿追索而获得再追索权进行的追索。
农民发展权特有的内涵。第一,农民发展权表现为最高和最基本的人权。如果说生存权是每个人所享有的维持自己生命的权利,那么发展权就是每个人为实现生命的意义而享有的自由发展、自我实现的权利。
农民发展权的内涵维度扩展。农民发展权的价值理念。对于缺乏其他社会资源的农民这一社会群体而言,发展权体现的最高社会意义,就是保证群体内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被公平地对待,都有机会发挥人的自身潜能和实现人的全
农民发展权的现实困境。1.前置条件不足:应然的平等保护与实然的非对等对待以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结构,从诞生之日起就是对农民发展权的赤裸裸的限制、阻碍和剥夺,使得多数农民缺少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制度完善。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为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在三农问题长期存在和建设衬: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背景下,重构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资金利用率,切实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实现障碍。在广大农村.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难以实现的问题.目前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缺口。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实现还存在很大的障碍。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权利特征。农民金融发展权从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视角来考察金融发展与农民发展之间的关系.突出强调金融发展与农民发展的适应与协调程度.其基本目标是促进金融资源在不同主体之间、不同地域之间实现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理论渊源。第一.公民权理论和资源平等主义理论。英国社会学家马歇尔全面论述了公民权.认为公民权由公民的民事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组成.而社会权利主要体现在教育制度和社会福利方面.即所有
冠名权的构成要素。冠名权的客体指向本文认为,冠名权的客体为冠名。所谓冠名,就是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姓名、名称或商标、产品名称等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所有或管理的对象化事物进行的命名。
冠名权的法律性质。冠名权在构成要素和法律性质上表现出一系列鲜明的特质:冠名权的主体为冠主,冠主并非冠体的所有者或支配者,而是其他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而姓名权和名称权则须名至实归,即名字与其指称对象
冲突规范的特点。冲突规范作为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规范,具有其自身独特不同,下面我们简要地论述一下冲突规范的特点:1、从冲突规范内容和作用看,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直